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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软件学院教师考核制度  
北方软件学院成绩考核办法
成绩分类

  成绩分为量化管理成绩、学习成绩、毕业设计成绩三部分,只有这三部分的成绩全部合格并结合前 6(4) 学期的成绩才可以确定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核办法
一、量化管理:

1.作为颁发学位证书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2. 分数:满分 100 分, 60 分及格。

3. 条件:

(a) 满分者可以代替一门次的不及格成绩。

(b) 不及格者按一门次不及格计算。

4.补考:根据所犯过失,可以根据不同义务劳动进行加分。

二、学习成绩:

1. 作为是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重要依据。

2. 分数:满分 100 分, 60 分及格。

3. 条件:分为日常作业和课程考试,

(a) 日常作业占总成绩的 30% ,大作业总和占总成绩的 30% 。

(b) 课程考试占总成绩的 40% 。

(c) 成绩不及格者按一门次不及格计算。

4. 补考:学习成绩公布后不及格同学向院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同意安排补考时间。

三、毕业设计成绩:

1. 作为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2. 分数: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 补考:答辩不合格者须在一月内进行第二次答辩,如再不合格则不能颁发毕业证。